各部门、各学院:
科学编制学校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,是谋划学校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、明确办学方向与核心任务的关键工作。目前,在1次规划启动会和3次推进会基础上,学校“十五五”建设与发展规划(以下简称总体规划)已完成第三次征求意见稿,9个专项规划完成修改稿,9个学院规划完成初稿,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。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、前瞻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高质量完成规划修改完善任务,经学校研究决定,全面推进各规划文本的修改完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聚焦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战略,紧扣地方教育发展需求与学校实际,对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学院规划进行全面打磨、精准完善,厘清发展思路、细化目标任务、强化举措支撑,形成逻辑清晰、目标明确、举措务实、特色鲜明的规划体系,为学校“十五五”时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工作范围及当前进度
(一)总体规划
总体规划已完成第三次征求意见稿,体例框架和规划内容基本成熟。但仍需进一步征求校内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,打磨细节,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引领。
(二)专项规划
9个专项规划已完成修改稿,需紧扣总体规划目标,细化专项领域工作任务,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配套,突出专项工作的针对性与落地性。
(三)学院规划
9个二级学院规划已完成初稿,需对接总体规划、9个专项规划,结合学院办学特色、学科专业建设实际,完善发展目标、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,确保规划贴合学院发展实际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压实工作责任
各规划均实行牵头校领导总负责、牵头部门(学院)具体落实、具体责任人全程跟进的工作机制。牵头校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,牵头组织牵头部门(学院)、具体责任人及相关骨干人员,召开专题研讨会议,全面梳理规划文本存在的问题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集体研究修改完善思路,确保修改工作方向明确、重点突出。
(二)严把修改质量
1.紧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发展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,对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愿景,确保规划内容符合政策导向、贴合学校实际。
2.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性,总体规划要统领全局,专项规划、学院规划要精准承接总体规划任务,形成上下贯通、左右协调的规划体系,避免内容脱节、重复交叉。
3.突出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,既要总结“十四五”发展成效与经验,更要精准查摆发展短板,明确“十五五”时期核心发展目标、重点建设任务与具体实施路径,做到目标可量化、任务可落地、成效可考核。
4.规范文本格式,统一内容体例,完善数据支撑,确保规划文本表述严谨、逻辑严密、格式规范。
四、时间节点安排
(一)专题研讨阶段
各牵头校领导须尽快组织牵头部门(学院)、具体责任人,召开规划修改专题研讨会议,全面研讨修改思路与内容,务必于4月15日前完成专题研讨并形成明确修改意见。
(二)修改报送阶段
各牵头部门(学院)、具体责任人根据专题研讨意见,抓紧完成规划文本修改完善工作,4月2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文本(电子版+纸质版,纸质版需牵头校领导签字、牵头部门/学院盖章)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中心(发展规划办公室)邮箱:29003@ljnu.edu.cn。
(三)汇总审核阶段
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对各规划修改版本进行统一汇总、逐一审核,梳理汇总问题并反馈修改。同时,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汇总提交教代会审议。
五、工作保障
(一)提高思想认识
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是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修改完善工作,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推进,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。
(二)强化协同配合
各牵头部门、参与部门、各学院要在牵头校领导指导下密切协作,主动沟通对接,及时解决规划修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形成工作合力。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学院规划相应内容的指导。
(三)严守时间节点
各部门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研讨、修改与报送工作,确保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有序推进,逾期未报送将影响全校规划编制进度,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。
特此通知。
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对外合作交流中心(发展规划办公室)
2026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