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外合作交流中心(理事会秘书处)概况
对外合作交流中心(理事会秘书处)成立于2020年11月。根据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》(丽师发〔2020〕7号),设主任1人(兼任理事会副秘书长)、副主任1人,国内合作科科长1人,国际交流科科长1人,理事会专职秘书1人。
一、部门工作职责
(一)负责学校对外交流计划、规划的制定,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
(二)协调开展校校、校地、校政、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和省院省校等合作项目,并督促实施;
(三)负责协调四校“组团式”对口支援、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工作统筹、协调;
(四)负责各类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联络、洽谈、落实及管理;
(五)负责学校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;
(六)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相关管理工作;
(七)负责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(境)相关手续报批及证件办理工作;
(八)负责日常外事接待工作;
(九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部门岗位职责
(一)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任(理事会副秘书长)岗位职责
1.负责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全面工作;
2.牵头负责学校对外交流计划、规划的制定,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
3.牵头协调开展校校、校地、校政、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和省院省校等合作项目,并督促实施;
4.负责四校“组团式”对口支援、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工作统筹、协调、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;
5.指导副主任联络、洽谈、落实及管理各类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;
6.指导副主任聘请和管理学校外籍教师;
7.指导副主任落实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相关管理工作;
8.指导副主任做好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(境)相关手续报批及证件办理工作;
9.指导副主任做好日常外事接待工作;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
1.协助主任做好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工作;
2.协助主任做好学校对外交流计划、规划的制定,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
3.协助主任协调开展校校、校地、校政、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和省院省校等合作项目,并督促实施;
4.协助主任做好四校“组团式”对口支援、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工作统筹、协调、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;
5.分管各类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联络、洽谈、落实及管理;
6.分管学校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;
7.分管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落实;
8.分管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(境)相关手续报批及证件办理工作;
9.分管日常外事接待工作;
10.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国内合作科科长岗位职责
1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做好国内合作工作;
2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做好学校对外交流计划、规划的制定,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
3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协调开展校校、校地、校政、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和省院省校等合作项目;
4.督促校校、校地、校政、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和省院省校等合作项目的实施,并分析研判实施情况;
5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做好四校“组团式”对口支援、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工作统筹、协调、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;
6.负责国内合作项目的文档建设和管理;
7.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;
8.完成主任(副主任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国际交流科科长岗位职责
1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做好国际交流工作;
2.协助主任(副主任)联络、洽谈、落实及管理各类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;
3.协助主任(副主任)聘请和管理学校外籍教师;
4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具体落实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相关管理工作;
5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做好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(境)相关手续报批及证件办理工作;
6.协助主任(副主任)做好日常外事接待工作以及国际交流的文档建设和管理;
7.负责中心文件收发、印章管理、考勤统计报送等工作;
8.完成主任(副主任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五)理事会专职秘书岗位职责
1.协助理事会秘书长、副秘书长执行理事会的决定;
2.与理事会成员保持联系,沟通各类事宜;
3.协助理事会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。
4.完成主任(副主任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