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

发布时间:2021-05-0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

工作项目

风险点

表现形式

风险

级别

防控措施

职责分工

程序控制

适用对象

1

开展校校、校地、校政、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和省院省校等合作项目

各类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联络、洽谈、落实及管理

1.协议条款对学校不利。

2.帮助合作方弄虚作假。

 

1.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提交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后,按程序办理。

2.在工作中,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。

3.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全体人员在工作中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坚决杜绝主观臆断、弄虚作假或接受请托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现象发生。

国内合作科、国际交流科、分管副主任、主任等各司其职。

国内合作科或国际交流科提出方案或意见→分管副主任进行初审→主任审核→召开部门会议集体研究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→征求法律顾问意见→提交学校审批→按照规定落实。

对外合作交流中心

2

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(境)相关手续报批及证件办理

手续

办理

1.不具备申请条件而被审核通过。

2.违规办理。

1.严格标准。

2.严格把关。

3.严格审核。

4.结果公示。

5.举报机制。

国际交流科、分管副主任、主任等各司其职。

国际交流科提出方案或意见→分管副主任进行初审→主任审核→召开部门会议集体研究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→征求法律顾问意见→提交学校审批→按照规定落实。

对外合作交流中心

3

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相关管理

留学生招生

违规招收留学生

1.严格标准。

2.严格把关。

3.严格审核。

4.结果公示。

5.举报机制。

国际交流科、分管副主任、主任等各司其职。

国际交流科提出方案或意见→分管副主任进行初审→主任审核→召开部门会议集体研究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→征求法律顾问意见→提交学校审批→按照规定落实。

对外合作交流中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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